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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教育部指导意见,积极推进教学标准落地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9-06-30

    严格落实教育部指导意见,积极推进教学标准落地

    ——我校召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议会议

    627日,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议会议在崇学楼七楼会议室召开,学校领导、各二级学院院长、全校所有专业带头人和专业负责人、教务处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教务处处长潘凤钗主持,潘处长首先对《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和《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等文件进行了解读,并就教务处《关于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要求修改、调整2019级培养方案的通知》(浙经教函〔201940号)进行了说明。

    本次会议分四个议程进行,一是教务处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反馈全校32个专业的初审结果。二是实施“1+X”证书试点专业物流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14个专业现场汇报培养方案修订情况,其他专业书面汇报,期间与会人员积极提问,相互学习。三是潘凤钗处长结合教育部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编制2019级培养方案的9条原则性意见,并要求学校所有专业严格按教育部原则意见制(修)订培养方案。

    教学副院长聂华指出:教务处及时应对教育部文件要求,对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梳理,提出关于制(修)订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9条原则意见,要求各专业严格按要求执行。聂院长进一步强调培养方案是教学实施的源头,是对学生的一种法规性承诺,要认真学习教育部文件,逐字逐句吃透精神,严格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为高质量完成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及时贯彻落实职教20条文件精神,教务处于4月初就启动组织专业人才方案的制(修)订工作,提出《关于1+X证书制度融入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浙经教函〔201928号),对物流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两个首批试点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推进“1”和“X”的有机衔接,对接国家和省“学分银行”,试行网络选修课“学分银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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