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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重申课堂教学规范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8-04-28

    关于重申课堂教学规范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的通知

    浙经教函〔201828

    各二级学院及广大师生: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主渠道、主阵地。为维持正常教学秩序,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继承和弘扬优秀的教风、学风,根据《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及教学管理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重申课堂教学规范、严肃课堂教学纪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课堂教学规范

    (一)教师课堂教学规范  

    1.教师要自觉践行“四有”“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要求,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要积极引导、培养学生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课堂风清气正。

    2.教师课前要依据授课计划和授课内容,针对授课对象的实际情况精心设计,认真备课。应提前5分钟到教室或实践场地,做好上课的各项准备工作。

    3.教师上课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举止得体,教态自然大方;须用普通话教学,教学语言清楚流畅,生动文明;板书清楚,文字书写规范。

    4.教师上课应备齐教学文档,做到有课程标准(实践教学大纲)、有教师教学手册、有教学设计。必修课程必须使用指定教材或讲义。

    5.教师应严格按课表和作息时间上、下课,不得擅自调整上下课时间,不得任意缺课、私自调课和擅自请人代课。特殊情况需停课、调课时应按学校规定办理手续。

    6.教师上课期间严禁玩手机、接听电话、收发信息、会客或随意离开教室或实践场地。

    7.课堂管理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任课教师要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并维持好课堂秩序。一般情况下,不需要使用手机辅助教学的课程,可要求学生将手机放入教室手机袋。对上课睡觉、不按教学活动要求随意说话、玩手机等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参考。经批评教育不改者,教师有权责令其退出教室。对旷课、违反课堂纪律情节严重者,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教师授课内容与教学进度安排表应基本保持一致。课堂教学须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能有效突破难点。讲授内容要合理把握深度和广度。严禁在课堂上讲述与教学无关的内容、发表错误的言论、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9.教师要深入研究教学对象和教学内容,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灵活运用各种有效的教学方法,正确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努力构建优质高效课堂。切忌照本宣科,罗列堆砌,平铺直叙。

    10.教师应精选适度数量和适当难度的作业,留给学生在课后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及时检查批阅和反馈。同时要遵照因材施教的原则,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更多的指导与帮助,对本课程学有余力的学生应提出较高要求。

    11.教师应根据学校的规定,完成包括课堂讲授、实践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训实习报告)、监巡考、学生成绩评定等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

    (二)学生课堂规范

    1.学生进入教学楼和教室须着装整洁、得体,不准穿拖鞋、超短裙或其他不庄重的服饰进入教室。

    2.学生每堂课需提前到达上课地点做好上课准备。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请假必须向教师出示请假条。

    3.学生上课期间要遵守课堂纪律,服从教师的课堂管理。

    4.学生上课期间可按教师教学要求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上课期间严禁用手机:(1)玩游戏;(2)观看与教学无关的电影视频;(3)网络购物;(4)玩微信、QQ;(5)接听电话和收发信息;(6)其他与课堂教学无关的行为。

    5.学生上课要认真听课,不交头接耳,不吃东西,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严禁随意离开教室。要积极主动参与教学互动,认真完成课内外作业和实践任务。

    二、严格教学纪律及教学检查

    (一)教务处、质量监控办公室、学生处及各二级学院要依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认真开展常规教学检查、随机教学检查和专项教学督查等工作,并积极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二)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校院两级督导、任课教师听课应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并向授课教师说明情况,听课期间不得玩手机、接听电话、收发信息,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得影响教师正常的教学活动。

    (三)教师应配合学校、所属二级学院做好开学初、期中、重要节假日前后和期末的定期检查、随机检查、专项督查以及期末考试教学检查工作。

    (四)教师、学生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将依据我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教务处  学生处

                                 201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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