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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考生须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4-04-15

    各位同学:

    专升本考试将于4月20日在我校举行,为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请认真查看本考生须知。

    一、考场安排

    1.文科

    考场编号

    考试地点

    考场编号

    考试地点

    101116

    红雨楼1201

    101122

    红雨楼1208

    101117

    红雨楼1201

    101123

    红雨楼1208

    101118

    红雨楼1202

    101124

    红雨楼1301

    101119

    红雨楼1202

    101125

    红雨楼1301

    101120

    红雨楼1206

    101126

    红雨楼1302

    101121

    红雨楼1206



    2.理科

    考场编号

    考试地点

    考场编号

    考试地点

    201312

    红雨楼1306

    201336

    黄泽楼2208

    201313

    红雨楼1306

    201337

    黄泽楼2208

    201314

    红雨楼1308

    201338

    黄泽楼2301

    201315

    红雨楼1308

    201339

    黄泽楼2301

    201316

    红雨楼1401

    201340

    黄泽楼2302

    201317

    红雨楼1401

    201341

    黄泽楼2302

    201318

    红雨楼1402

    201342

    黄泽楼2306

    201319

    红雨楼1402

    201343

    黄泽楼2306

    201320

    红雨楼1406

    201344

    黄泽楼2308

    201321

    红雨楼1406

    201345

    黄泽楼2308

    201322

    红雨楼1408

    201346

    黄泽楼2401

    201323

    红雨楼1408

    201347

    黄泽楼2401

    201324

    红雨楼1502

    201348

    黄泽楼2402

    201325

    红雨楼1502

    201349

    黄泽楼2402

    201326

    红雨楼1506

    201350

    黄泽楼2406

    201327

    红雨楼1506

    201351

    黄泽楼2406

    201328

    红雨楼1508

    201352

    黄泽楼2408

    201329

    红雨楼1508

    201353

    黄泽楼2408

    201330

    黄泽楼2201

    201354

    黄泽楼2502

    201331

    黄泽楼2201

    201355

    黄泽楼2502

    201332

    黄泽楼2202

    201356

    黄泽楼2506

    201333

    黄泽楼2202

    201357

    黄泽楼2506

    201334

    黄泽楼2206

    201358

    黄泽楼2508

    201335

    黄泽楼2206

    201359

    黄泽楼2508

    二、考前准备

    1.备好考试证件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主动接受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2.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携带的须服从考点管理,暂存在考点指定区域,当堂考试结束后方可取回。暂存点设置如下:

    学生学院

    暂存地点

    财会金融学院

    红雨楼1102

    工商管理学院

    红雨楼1106

    梦想创业学院

    红雨楼1107

    汽车技术学院

    红雨楼1108

    商贸流通学院

    黄泽楼2101

    数字信息技术学院

    黄泽楼2102

    文化艺术学院

    黄泽楼2106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学院

    黄泽楼2108

    3.明确安检流程

    本考试采用二次安检,除考试用品外其他物品不可通过第一道安检门。安检流程如下:

    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带手机,不携带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手环、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三、规范应考

    1.遵守考试时间

    务必在8:20(13:50)前完成物品暂存,有序接受第一道安检。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请考生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务必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安检时间。

    考试时间(4月20日)

    科目

    09:00-11:30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

    14:30-17:00

    英语

    注:高等数学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2.遵守答题规范

    考生应当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3.遵守考试纪律

    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试采取标准化考场,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考试过程中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为考试作弊。

    四、有序离场

    交卷出场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附件:《考场规则》



    教务处

    2024年4月15日


    附件一

    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三、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上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领到答题纸和试卷后,应先核对答题纸上粘贴的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纸,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纸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 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损毁或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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