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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末成绩录入的说明(06-07-2)

[日期:2007-06-26]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系部、各位教师:

 

    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考查、考试)于626开始可以录入“综合教务系统”,各门课程应在该课程考核结束后三天内录入,全院最后一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截止录入(714零时止),关闭成绩录入。如逾期未录入,造成学生不能正常查询成绩,将予以通报并上报主管院长。敬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录入。

    成绩录入过程中暂停录入或录入完毕时请及时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录入数据,提交之前请务必仔细核对已保存的成绩,确定无误后进行提交。

请特别留意几类特殊成绩的录入。

免修(必须是已填写过免修单的):

达到教学要求的:即通过自考、考级等的,按学生手册的方法折算成绩。

            无法完成正常学习的:如身体原因免修体育等的,直接录入“免修”字样。

缓考:办理过缓考手续,手续齐备的,录入缓考。

旷考:凡是不明原因无成绩的,统一录入旷考。

任何成绩栏目不得留空。

 

 

教务处

200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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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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