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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末成绩录入的说明07-08-2

[日期:2008-07-01]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教学部门、各位教师:

 

        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考查、考试)请在本课程考核结束后三天内录入“综合教务系统”。学院本次期末考试最后一天为7月2日,故76零时起截止录入期末成绩。如逾期未录入,造成学生不能及时查询成绩的,将对相关部门与教师进行通报批评。敬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完毕成绩。

       成绩录入过程中暂停录入或录入完毕时请及时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录入数据,提交之前请务必仔细核对已保存的成绩,确定无误后再进行提交。

    如成绩录入有误的,请至教学秘书处填写《成绩更改登记表》,由所属教学部门审核备案后,在下学期第一教学周交教务科统一进行更正。

请特别留意几类特殊成绩的录入。

免修(必须是已填写过免修单且办理完相关手续):

达到教学要求的:即通过自考、考级等的,按学生手册的方法折算成绩。

            无法完成正常学习的:如身体原因免修体育等的,直接录入“免修”字样。

缓考:办理过缓考手续,手续齐备的,录入缓考。

旷考:凡是不明原因无成绩的,统一录入旷考。

任何成绩栏目不得留空。

 

 

教务处

2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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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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