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5年暑期即将来临,为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暑期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需高度重视暑期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杜绝麻痹思想与侥幸心理,强化红线与底线意识。严格按《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执行,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晰各级安全管理职责,将责任细化至每个实验(实训)室、岗位与个人,确保暑期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无死角。
二、各二级学院在放假前要开展全面的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实验(实训)室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防汛、防突发事件预防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无法立整立改的,要建立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
三、暑期使用实验(实训)室,须经二级学院审批同意并做好防范措施,未经批准严禁使用。对于已批准使用的实验(实训)室,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依法合规开展实验(实训)活动。暑期未开放的实验(实训)室,在安全检查后关好水、电、气和门窗,加贴封条,暑期内不得私自启封进入。
四、暑期如有基建改造、设施维修任务的实验(实训)室,应落实现场安全责任人,做好报备,加强水、电、消防的安全管理,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动火、用电等,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和紧急救助能力。
教务处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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