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退伍(休学)复学相关事项(2021学生版)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1-09-03

    一、复学时间

    1.退伍复学:根据《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经院〔2019〕6号)第39条,应征入伍的学生,学校予以保留学籍至退役后2年。秋季征兵的学生在退伍当年9月份开学两周内办理复学手续。春节征兵的学生在退伍当年3月份开学两周内办理复学手续。

    因执行部队任务延缓退伍时间,超过开学两周内的,建议同学次年来复学。如执意要在当年复学的,须提交单独的书面复学申请。申请书中应明确对以下情况知情:可能存在授课时间超过1/3而学习困难导致期末考试不及格甚至降级等情况。

    2.休学复学:按休学申请表上的截止休学时间复学,复学手续应在开学两周内办理。

    二、线上办理复学流程

    1.适用对像:保留学籍应征入伍且退伍复学至原专业和休学复学的同学。线上不方便办理的同学,可线下书面填写《学生复学申请表》(附件1)

    2.办理路径:钉钉工作台→网上办事→教务处→复学申请,办理流程见下图。

    3.办理后学业管理:复学后一周内须找专业主管等及时填写《学籍异动学生课程补、免修方案》(附件2),找教学秘书维护好个人课表,按规定时间办理补修,并在上课时主动向任课老师报到(因为任课教师的点名册,已先于你课表生成前打印)。

    三、退伍复学同时申请转专业办理流程

    1.转专业条件:转专业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优先转专业。

    (1)转专业学生身体等条件必须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申请转入的专业有可转入名额。

    以下几种情况不能转专业:

    (1)艺术类专业(高考类别为艺术类的)不予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2)中外合作培养的不能转入非中外合作培养的专业;

    (3)中高职“3+2”“五年一贯制”招生的不予转专业。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关规定或招生时约定明确不予转专业的(专升本、本科生),不得转专业。

    2.转入年级:大一未修读完的,转专业至大一学习。已修完大一及以上培养方案拟转专业的,需降级至大一修读。每生最多可转专业一次。

    3.填写申请表:《保留学籍退伍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只能线下办理)。

    4.办理后学业管理:转专业后一周内须找专业主管等填写完整《学籍异动学生课程补、免修方案》(附件3),找教学秘书维护好个人课表,按规定时间办理补修,并在上课时主动向任课老师报到(因为任课教师的点名册,已先于你课表生成前打印)

    5.退伍新生:退伍新生转专业的,按以上1、2、3点办理。

    四、进校申请

    返校学生应满足学校返校条件。无经院码的同学,至少提前一天办理外来人员进校手续,学校联系人填班主任或辅导员。申请流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二级学院或图信中心(图信技术支持陈老师,电话86926902)。


    提醒:如果新生没有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应征入伍,直接去当兵了,现在申请复学的需要补交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的情况说明;

    (2)当地人武部的说明;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4)退伍证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 附件【附件1、2、3.docx】已下载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66号

    联系电话:0571-86928099

    传真:0571-86928005 

    Copyright © 2024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浙ICP备09058249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